Jesus

2025-08-11
常年期第十九周周一
玛17:22-27
当耶稣同门徒在加里肋亚周游时,耶稣对他们说:“人子将被交于人们手中。他们要杀害
他,第三天他必要复活。”门徒就非常忧郁。他们来到葛法翁时,收殿税的人来到伯多禄
跟前说:“你们的师傅不纳殿税吗?”伯多禄说:“自然纳的。”他一进到屋里,耶稣就
先对他说:“西满!你以为怎样?地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或丁税呢?向自己的儿子,或
是向外人?”伯多禄说:“向外人。”耶稣对他说:“所以儿子是免税的了。但是,为避
免使他们疑怪,你往海边去垂钓,拿钓上来的第一条鱼,开了它的口,就会找到一块‘斯塔特
’。拿去交给他们,当作我和你的殿税。”


《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就今天福音指出:
耶稣第二次预告他的受难(参见:谷9:30–32;路9:43下–45)。他和他的门徒自从在西
泽勒雅斐理伯地区作出第一次预言(16:21)后,已一路向南行进。“在加里肋亚聚集”暗
示朝圣者的聚会,也首次透露那命定的逾越节将临(参26:2)。虽然此次的语句与第一次
有所不同,但模式相同:受苦/被交付,被杀,并在第三日复活。天主的手在两个被动语
态中清晰可见:“被交付”与“被复活”;尽管故事中出现敌对人物,天主仍掌控一切,
并将为他的圣子伸冤。伯多禄第一次听受难预告时反对;而门徒们对第二次的反应则更具
同情心:“非常忧郁(参见:谷9:32;路9:45)。
他们继续南行,抵达葛法翁,即加里肋亚海西北岸的一城。此处展开一段玛窦独有的对话
,最后出现一个奇迹的应许(但未实际施行):从鱼口中取出钱币。问题围绕着“圣殿税
”(希腊语 didrachma,即“两德拉克马”,相当于犹太人的半舍刻),依《梅瑟法律》
作为“赎命税”被规定,用于支持圣所的礼仪敬拜(出30:11–16)。第一世纪的犹太人对
于谁应缴此税、是否为一次性或每年征收,仍有争议。玛窦福音成书之时,该税款功能已
转变:主后70年后被罗马挪作供奉朱庇特神殿之用。
此处再次凸显伯多禄的地位,他作为税吏与耶稣之间的中介者,亦是耶稣的主要对话者。
耶稣借着他们进入“屋内”的契机,再次进行教导(如同13:36)。延续“为子”的主题
——从显圣容一直到治癫痫儿童——耶稣提出一问题:属世君王的儿子是否也须向其父纳
税?"“自己的儿子”虽或可理解为“他们的臣民”(依NABRE),但更可能指真正的王子

耶稣的结语是:“那么,儿子就自由了”(NABRE译为:“那么,臣民便免税了”)。天主
的儿子不需为敬拜他们的父而纳税,更遑论在主后70年之后,为异教神庙而缴税。在所有
“子”中最尊贵的是耶稣。但那枚statēr银币(价值双倍圣殿税)的许诺,也将伯多禄包
含在天父的“子”中。从此推论,其他门徒亦在其中,因他们也学会向天主祈祷说:“我
们的天父”(6:9)。
然而,玛窦亦描绘一位耶稣,渴望避免“绊倒”收税者。这些人显然是敬虔的犹太人,而
非敌对者。因此耶稣采取保禄宗徒所提倡的原则:若自由可能冒犯他人良心(格前
8:9–12),就需受节制。此税虽非义务,仍可缴纳以免冒犯。然而,无论是耶稣或伯多禄
皆未动用自己的资源:天上供给了所需之税——藏在鱼口中。
今天主前福音默想,圣神领我留意,主与门徒认同。就如主——天父的儿子,无需缴纳殿
税,主的门徒,同为天父之子,也无需缴殿税。今天,主也与我,他的门徒和紧密跟随者
认同。主所拥有的:与父的关系,福传使命,与父一起的永恒生命,我也拥有。大哉!与
门徒认同的主!
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你看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