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6-16
常年期第十一周周一简
玛5:38-42
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
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
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
不要拒绝。”
《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就今天福音指出
耶稣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玛 5:38-42;出 21:24;肋 24:19-20)之训诲,已超越
梅瑟法律原本所意欲的按比例报复之限制,实质上撤除了门徒对报复或补偿的权利。若置
于第一世纪犹太人就如何响应罗马统治者所展开的辩论脉络中,耶稣的话语尤显惊人。被
打右脸,按当时情况,意指对方以右手背掴人脸颊,此为犹太法律中特定的羞辱行为(参
《巴巴‧加玛辣》8:6),故当代所谓“反手赞美“亦由此而来。强夺外衣,或强迫人服役
走一里路(即罗马的计程单位),皆暗示罗马士兵滥用权力的行径。然而,耶稣所说的“
转过另一面颊”, “再走一里路”,虽非暴力,却具有挑战性,或可揭露对方的不义行径
,进而促使其改变心意。
今天主前福音默想,圣神领我紧盯教导我的主。确实该是如此,今天我盯牢的无需是现世
生活的苦楚与不幸,或他人对我的伤害,甚或我自身的软弱与跌倒。生命非常短暂,今世
我要坚忍的痛苦是有期限的,是会终止的。得主赐恩的我,惟一要盯牢的是慈悲主,和死
而复活的主已为我赢得的天国永生。
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你看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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