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us

2025-12-29
圣诞节后第五天
路2:22-35

按梅瑟的法律,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他们便带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记载的:‘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应祝圣于上主。‘ 并该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献上祭物: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那时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名叫西默盎。这人正义虔诚,期待着以色列的安慰,而且圣神也在他身上。他曾蒙圣神启示: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决见不到死亡。他因圣神的感动,进了圣殿;那时,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他行礼。西默盎就双臂接过他来,赞美天主说:“主啊!现在可照你的话,放你的仆人平安去了!因为我亲眼看见了你的救援,即你在万民之前早准备好的:为作启示异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他的父亲和母亲就惊异他关于耶稣所说的这些话。

西默盎祝福了他们,又向他的母亲玛利亚说:“看,这孩子已被立定,为使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和复起,并成为反对的记号——至于你,要有一把利剑刺透你的心灵——为叫许多人心中的思念显露出来。“

《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就今天福音指出:
根据犹太法律,长子须献于上主(出13:2, 12),按《肋未纪》的规定,应在第八天接受割礼,而割礼并不一定要在圣殿内进行(肋12:3)。路加福音记载,若瑟与玛利亚严格遵守法律,为耶稣行割礼,同时也履行了玛利亚的取洁礼。在律法规定中,母亲在孩子割礼后需经过三十八天的取洁期,在此期间不得进入圣所或接触圣物。期满后,母亲需带着祭品前往圣殿。对贫穷的妇女而言,祭品可以是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肋12:6)。

然而,路加在此叙述中将女性的取洁规矩与其他无明确法律依据的内容混合在一起。他提到玛利亚和若瑟共同接受取洁礼(路2:22),随后将耶稣奉献给主。这一叙述引发了许多解释的可能性。显然,路加熟悉割礼与献祭的律法细节,但他在此增加了律法中未曾规定的内容。一些早期手抄本将“他们的取洁”(路2:22)改写为“他的取洁”,试图将取洁的对象从父母改为耶稣,以使经文与《肋未纪》的规定相符。然而,律法并未要求婴孩接受取洁礼。

路加将西默盎描绘为一位先知,凭着圣神的启示,他见证了救恩历史在基督身上的实现。他的颂歌(路2:29-32)是路加婴孩叙事的最后一首圣歌,在天主教传统中成为每日夜祷的一部分。

从神学角度来看,颂歌的最后一句展现出基督使命中向外邦人启示天主的救恩,这一主题贯穿于《路加福音》以及《宗徒大事录》。

西默盎不仅为全以色列见证基督的救恩,也为玛利亚带来一项私人的预言。耶稣不仅是以色列的救主,同时也是引发分裂的标志。他的到来带来救恩,但有些人即使认出他,仍会拒绝这份恩典。此外,耶稣的使命将挑战社会现有的秩序,使玛利亚的心灵备受刺痛。他的受难与死亡似乎充满耻辱,但其真相将在复活后显明。正如所有先知都经历苦难,玛利亚亦不例外。她必须将这一切默存心中,反复思考,并以此为她作为基督门徒的模范(路2:19)。

今天主前福音默想,聖神領我注视圣家——若瑟、玛利亚、耶稣。如同世上每个家庭,圣家在生活中,也经历挑战与打击。然而,恭敬天主、遵守天主的律法,是圣家的生活准则。当夫妻/父母和孩子共同恭敬天主时,这家庭依靠的是那得自主的生命力。今天,教会要接待、服事家庭,尤其要鼓励夫妻带领孩子一同恭敬天主。

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你看见什么?

+TS